亳州市公交车车身广告使用权网络拍卖公告
安徽首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2-05-18 信息发布:admin 点击:32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亳州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亳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对亳州市公交车车身广告使用权项目进行公开网络拍卖。
一、 标的基本情况
173辆6.5米长的公交车车身广告使用权现状拍卖,期限为一年,共分成4个标的,详见标的清单。
序号 |
线路 |
标的一 |
标的二 |
标的三 |
标的四 |
||||
数量 |
起拍价元 |
数量 |
起拍价元 |
数量 |
起拍价元 |
数量 |
起拍价元 |
||
1 |
2路 |
2 |
1176000 |
2 |
950000 |
3 |
662000 |
3 |
532000 |
2 |
5路 |
2 |
|
|
|
||||
4 |
81路 |
4 |
3 |
3 |
2 |
||||
5 |
118路 |
3 |
2 |
2 |
2 |
||||
6 |
122路 |
4 |
5 |
3 |
3 |
||||
7 |
128路 |
2 |
2 |
2 |
1 |
||||
8 |
106路 |
3 |
3 |
3 |
2 |
||||
9 |
111路 |
5 |
2 |
|
|
||||
10 |
127路 |
5 |
3 |
4 |
4 |
||||
11 |
117路 |
3 |
2 |
1 |
1 |
||||
12 |
116路 |
5 |
5 |
5 |
4 |
||||
14 |
131路 |
2 |
2 |
1 |
1 |
||||
15 |
133路 |
5 |
3 |
2 |
1 |
||||
16 |
209路 |
2 |
1 |
|
|
||||
18 |
216路 |
2 |
2 |
1 |
|
||||
21 |
103路 |
5 |
5 |
1 |
1 |
||||
23 |
112路 |
4 |
4 |
2 |
1 |
||||
24 |
210路 |
4 |
4 |
1 |
1 |
||||
合计 |
62 |
50 |
34 |
27 |
|||||
竞买保证金元 |
|
230000 |
|
190000 |
|
130000 |
|
100000 |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竞买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具有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等相关内容。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近三年产权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完成网络拍卖后,委托方对标的受让方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受让方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拍卖(连续竞价)的方式,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须达到2家及2家以上,其中最高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四、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请意向受让方于公告期(2022年5月17日8:00始至2022年5月 26日17:30止)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完成登录、登记、缴纳竞买保证金等事项,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五、标的展示
自2022年5月17日起至2022年5月26日17:30止进行标的物展示,踏勘现场事宜详询拍卖公司或委托方。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标的状况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全面了解和确认了标的范围、体积、质量、数量、瑕疵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六、项目竞价
请意向受让方于竞价期限内(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2年5月27日 9:00时始至2022年5月27日 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300秒),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完成项目竞价。
(一)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在工作台页面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二)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三)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七、成交款、使用权合同签订
受让方须于网络拍卖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公交车身广告使用权合同》,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支付至委托方指定结算账户,并缴纳成交额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至委托方账户。受让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毕,保证金全额退还。
八、竞买保证金处置
(一)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履约保证金,须付清成交款、佣金,签订《公交车身广告使用权合同》后,受让方凭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公交车身广告使用权合同、成交款缴款凭证等,按照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办理拍卖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原账户退回。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履约保证金按照《《公交车身广告使用权合同》约定执行,详见附件。
(二)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账户变更或撤销账户等造成的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责任自负。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保证金不予返还。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约定缴纳成交款、佣金或签定《公交车身广告使用权合同》的;
6.受让方不按照合同履约的;
7.其他监督部门认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四)受让方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受让方不得参加竞买,且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拍卖法》第39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九、佣金及相关手续办理
受让方须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佣金(成交额2%),佣金收款账户名称:安徽首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账号:20000418809010300000026。
十、其他事项
(一)只有按规定要求完成登录、登记、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的意向受让方。
(二)任何要求澄清转让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bozhou.gov.cn),该公告内容为网络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人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委托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委托方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四)对本次网络拍卖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
依法查处(监督电话:0558-5523007)。
(五)拍卖标的均以委托方提供的标的手续、资料为依据,其他
对标的概况的介绍、描述仅供参考,委托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标的所有瑕疵的担保责任。
(六)服务要求
1、本次招租车身广告经营权以目前运行现状、车身现状拍卖,有可能会对运行线路、车型、数量进行调整,竞拍人的报价应考虑这些因素,租金不因这些因素进行调整。
2、广告发布位置
驾驶室和车前门以后、车窗玻璃以下两侧及车尾(不含后挡玻璃),并且不能遮挡放大字样;车内广告位置:车顶两侧灯箱,车内广告吊环扶手若干。
3、广告制作发布等经营活动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等现行国家及各级政府法律、法规;遵守城市公交管理和车辆所有权人的有关管理规定;遵循广告行业操守和社会公共道德。广告规划设置合理,内容健康、真实、合法,符合核心价值观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具体广告规划设置内容审查、安全、质量等由受让人自行负责。设施应当牢固安全、整洁美观,符合相应的技术和质量标准。
4、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及要求,若要求车外车身广告不得上刊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受让方需积极响应配合,转让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损失责任并负责赔偿。
5、广告发布不能影响公交的服务形象,车身广告制作主要采取电脑喷绘的描绘方式,喷绘粘贴平整无气泡,广告喷绘材料,喷绘精度必须符合车辆技术标准,以确保车辆外观完备和整洁。
6、车身广告应当整洁、美观,不得对原车颜色全部遮盖,不得影响识别和乘坐,不得遮盖车辆自编号及行业授予的荣誉标识等内容,不得遮盖或遮盖车灯、发动机散热口和进风口、空调进风口等车辆安全设施,不得影响其正常使用,且与城市景观及周围环境相协调。
7、受让方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证实有虚假信息,转让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且受让方缴纳的全部费用不退。
8、所有广告内容及设计方案须经我公司审核后方可发布。
(七)本项目具体事宜详见网络拍卖文件(含网络拍卖公告、网络竞价须知、公交车身广告使用权合同等资料)。
十一、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联系方式:0558-5550888、18009675167 田经理
地址:谯城区魏武大道877号(丹华山庄东门南30米)
委托人联系方式:0558-5278088 、19909678227李经理
地址:亳州市药都路1289号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558-5991051
技术支持:0558-5122006
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 5月17日
上一个:国有经营性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